『旅行社領隊』根據交通部明文定義如下:領隊做些什麼事?
領隊被旅行社派遣執行職務時,是代表公司為出國觀光團體旅客服務,除了代表旅行社履行與旅客所簽訂之旅遊文件中各項約定事項外,並須注意旅客安全、適切處理意外事件、維護公司信譽和形象。
從 以上營業行為習慣分析,雙方之工作性質的確有所雷同之處。領隊人員由於長期領團出國,對於國內旅遊環境當然生疏,例如:
1‧ 行程安排時景點有前後順序誤差之處。 2‧ 景點典故與由來等解說缺乏與不熟。 3‧ 景點停留時間多久? 4‧ 行程中旅客必須停留於那裡膳宿等安排。
領隊操作國外旅遊團體大多將旅客並併團之後,交給他國當地領團或解說人員之後就隨團協助服務,台灣領隊根本不用為行程上所需做任何聯絡,反正有國外領團人員接團,一切搞定。而國內領團人員帶團由於沒有他人協助帶團或解說,因此凡事得依賴自己,確實難以安排順暢。
反觀遊覽車服務人員,由於長年在外從事旅遊相關行為,經驗與資料日積月累,當然豐富。服務旅客總比生疏的旅行社領隊要來的駕輕就熟。
『旅行社領隊』與『旅遊服務人員』在旅遊服務專業領域上都具有肯定之處,針對國內旅遊在相對比較上,不可諱言的還是遊覽車旅遊服務人員資料比較多,見識比較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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